好快,


距離上次發生車禍已經滿一年了,


下巴的腫硬塊已較小了;


嘴唇的麻感還有(有較好一些);


左眼黃斑部破損造成局部視線不清晰,已成既定事實,


但是很感恩被我載的哥哥毫髮未傷.



 

 


現在在路上聽到救護車的聲音.看到車禍現場,


心裏還是有些許的恐懼在,


一個星期有三天還是會經過車禍發生現場,


但是還是得過.


 


既使偶爾會想起當時倒楣的情景(我不撞人,人來撞我),


也曾閃過一絲的埋怨(因為那個人的疏失,讓我現在還在承受這些不適”),


………


算了,


既然原諒肇事者,


就不該再去想這些.


 


該找個時間去中山醫院掛診,


請醫生再重開診斷證明書,


好去申請第三責任險理賠金,


讓整件事就此落幕了.


 




        波斯菊之花語:永遠快樂


 
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診斷證明書(為調解會而先申請的)
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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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ice(麗絲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3) 人氣()